《中国临床保健杂志》出版伦理说明
“出版伦理”是指在学术期刊出版工作中各主体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为了加强论文发表流程的诚信建设、践行出版道德规范,本刊参阅著作权法和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的官方网站制定了出版伦理标准,明确了本刊作者、审稿者、编者、出版者的行为准则。
一、作者的出版伦理
1.作者有义务核查论文不存在政治、涉密及知识侵权问题;保证该论文未曾在其他任何刊物和媒体以其他任何语言发表过;保证在本刊退稿前,不另投其他刊物。
2.作者有义务保证所投论文为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具有原创性、无“一稿多投”,并有责任按照编辑部要求提供原始材料、基金立项任务书和项目名称等证明材料。
3.作者署名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由论文署名作者共同商定,并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和单位署名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变更时,论文主要负责人需向编辑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陈述理由,并由所有署名作者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在修改稿中更改。
4.杜绝因借助第三方而产生的学术不端行为。遵守发表论文的“五不”行为准则,具体内容为:第一,不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基于自身研究工作和真实的实验数据完成论文撰写,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写服务;第二,不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学习掌握科技学术期刊的投稿程序,亲自完成递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的全过程,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投服务;第三,不由第三方对论文的内容进行修改,论文作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论文语言润色,应该基于作者完成的论文原稿,且仅限于对语言表达方式的完善,坚决抵制以语言润色的名义修改论文的实质内容;第四,不提供虚假同行审稿人的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如果需要推荐同行评审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评审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抵制同行评审环节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第五,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应事先审阅并同意签名发表论文,并对论文内容负有知情同意的责任,论文起草人必须事先征求署名作者对论文全文的意见,并征得其签署名同意,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的学术贡献,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对论文的实质性学术贡献包括:①对研究工作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者;或者为研究数据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者;②起草研究论文者或在重要的智力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修改者;③对将要发表的版本作最终定稿者;④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者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问题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未满足上述四条标准之一者(如仅对论文进行技术性帮助,或提供经济和物质上的资助者)不宜列为作者,但可在志谢中对提供帮助者表示感谢。
5.临床试验论文应遵循生命伦理学的规定。凡涉及人体的临床试验和部分动物实验论文,作者需提供研究方案的伦理审查证明文件,涉及患者(受试者)的应签订知情同意书。
6.作者须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研究受试者的隐私。论文中不得使用姓名等可识别身份的个人信息。若论文中需要使用可识别身份的人体材料或数据进行的医学研究,必须向受试者说明并征得同意。在论文中尽量对能识别患者身份的部位(特别是脸部)进行遮挡。
7. 作者有责任标明引用文献的引证来源,并以参考文献著录方式列出清单。
8. 尊重审稿专家和编辑的修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与责任编辑交流。
9. 所有作者均需在《〈中国临床保健杂志〉论文授权书及介绍信》上签名并盖上第一作者单位公章后邮寄至编辑部。
二、审稿专家的出版伦理
1.评审专家应坚持公平、公正、保密、及时的原则,保证科学准确地审理稿件,并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评审内容严格保密,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按时对审阅稿件填写审稿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编辑部,如不能按时完成,应说明情况并退回稿件。
2.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对稿件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对研究方法是否得当、科研设计是否合理,结果、结论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泄密等方面提出公正的评价,以帮助编辑判断稿件的取舍;对文章存在的问题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以帮助作者提高论文质量。
3.当审稿专家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校友关系、同事关系、竞争关系)时,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审稿专家应及时向编辑部申明利益冲突,由编辑部决定是否应予以回避。
4.对所审稿件只在学术性上进行评价,用充分的论据和事实清楚阐明自己的观点。当审稿人发现所审稿件不属于自己所从事的专业范围时,应建议编辑部转给相关领域专家审理。
5.对审查的稿件严格保密,不给他人传阅、讨论,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观点、结论,如要使用,须征得作者同意。
三、编辑的出版伦理
1.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出版道德及规范。及时并公正地处理所有来稿,尊重作者研究成果,尊重审稿专家意见。对作者及审稿专家的信息保密。
2.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审稿专家的评价,努力保证审稿专家的独立评审,以确保审稿意见的公平公正。接收或拒绝文章只能基于该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科学性以及是否符合期刊的宗旨及范围。
3.编辑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沟通的义务,一旦出现提交论文或者发表文章的学术道德申诉,编辑必须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如果需要,应及时公开发表更正、澄清、撤回或道歉。编辑有义务追究作者和审稿人的不当行为责任。编辑应当为期刊所有的编辑环节负责,包括不断促进期刊的发展,确保编辑的稿件高质量按时出版。
4.编辑要尊重作者的观点、行文风格,对论文所做的涉及学术观点等关键性修改都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5.保持审稿记录的真实性,对审稿、修改各环节的资料有保管、保密的义务。
6.编辑应当确保论文评审的公正合理。在选取论文评审专家时,避免与作者为同一单位,不得选择署名作者作为审稿专家。如果作者要求回避某专家评审其稿件,并且这一要求是合理的,则编辑应给予尊重。6.规避人情稿。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术道德的商业需要和利益交换。
7.鼓励学术争鸣,有义务答复作者对审稿人意见的不同看法。
四、出版者伦理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本刊遵循首发的原则,只报道原创研究成果。
3.对已经定稿录用的稿件,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版权争议,本刊有权退稿,并通告作者单位和相关期刊。
4.对已经发表的论文,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作撤稿处理,刊登撤稿声明。
5.本刊陆续公布作者所需要的投稿指南(如稿约、投稿须知等),并及时更新。
五、实施
本说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临床保健杂志社
2018年1月10日